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制定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招生人数 |
030100 |
法学 |
学术型(不区分方向) |
16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专业型 |
1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专业型 |
28 |
120401 |
行政管理 |
学术型 |
3 |
035200 |
社会工作 |
专业型 |
2 |
二、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发展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进入复试名单于9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请已报名的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官网和预推免报名系统,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于9月15日12:00前在预推免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或“确认不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1.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复试工作均在山东大学威海校区进行,复试考场地点均在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南辰楼。
2.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在山东大学预推免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并及时加入QQ群(若确定不来参加复试,请及时在预推免系统点击确认不参加),加群请备注“报考专业+姓名+身份证后六位”进行验证,入群后请按照“报考专业+姓名”格式修改备注(报考专业请按招生计划中的专业名称规范填写),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复试相关专业QQ群:
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随复试名单公布
行政管理、社会工作:随复试名单公布
3.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按时到线下报到
报到地点:南辰楼2001
报到时间:
社会工作:9月16日15:00-18:00
行政管理:9月17日8:30-11:00
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9月17日14:30-21:00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原件进行身份验证,报到前请打印并签署好纸质版《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系统内提交的盖章纸质版《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8份纸质版个人简历(不得超过一页,可双面打印)提交报到处。
4.考生复试时,须遵守复试考场规则,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需体现姓名及学号)原件进入考场。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内容
各专业均无笔试环节,面试内容为各专业综合知识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规则
各专业拟录取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90%+英语听力及口语×10%
若拟录取考生放弃,则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各个专业考生不参加复试、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社会工作:2026年9月17日8:30 南辰楼1907
行政管理:2026年9月17日14:30 南辰楼1907
法学:2026年9月18日8:30 南辰楼2009
法律(法学):2026年9月18日8:30 南辰楼2006
法律(非法学):2026年9月18日8:30 南辰楼1907
以上地点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报到人数进行调整,以最终复试QQ群内通知为准。
五、其他
1.通过我院复试拟接收的推免生,须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详见研招网公告)填报志愿,并完成后续相关录取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未参加我院预报名的推免生,可在教育部开通“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6.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山东大学当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
7.咨询电话:0631-5688923 谭老师